杨琨(1959-)
1978.3-1982.1:南开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1990.9-1992.11:中国农业银行人事部劳动工资处处�
1994.6-1996.4:中国农业银行人事教育部副主�
1998.6-2000.2:中国农业银行市场开发部总经�
2000.6-2002.1: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行长、党委书�
2002.1-2003.11: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安徽省分行行长、党委书�
2003.11-2004.3:农行行长助�
2004.3-2009.1: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党委委�
2009.1-2013.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
昨天,中国农业银行原副行长杨琨受贿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12年,被告人杨琨利用其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等职务便利,在贷款、产品销售等事项上为有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3079万余元。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杨琨照单全收无一否认。检方建议,对杨琨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法院将择日宣判�
庭审披露
昨天的庭审,围绕杨琨具体受贿情况展开。通过庭审,记者发现,杨琨的受贿行为背后,均闪现着他的小舅子陈某某的身影�
受贿手段1:小舅子炒股开发商埋单
2006年前后,杨琨的一个开发商朋友先后在成都和重庆开发地产项目遇到资金问题,向农行贷款但农行未予放款。在该开发商找到杨琨后,都得到顺利解决�
之后,杨琨让该开发商“带着”他的小舅子陈某某一起炒股。在该开发商运作下,陈某某以极低的价格买了某公司900万股股票。炒了一阵子过后,该股票停牌了,陈某某手里的股票也被套牢了。杨琨得知此事后,让该开发商帮陈某某解套,开发商提出按照停牌前的价格回购陈某某手中的所有股票,但不知什么原因被拒绝了。之后,开发商又提出了几种方案,都被拒绝了。最终,开发商干脆给陈某某汇了1000万港元。汇了钱之后,陈某某终于没意见了。对此,开发商也说,他领会了杨琨的意思,这钱就是送给他的。这是检方指控杨琨的第一笔受贿�
检方指控杨琨的第二笔受�800余万也是如此。此次的行贿人是开发商杨某某�2010年,杨某某在上海的一个地产项目,通过杨琨帮忙顺利融资。之后,杨琨就让杨某某帮小舅子陈某某出资买股票,杨某某给了陈某某300万,杨琨嫌少,让陈某某找杨某某多要一些,杨某某立即又掏了500万�